昆仑线缆公司被判赔100万 一图看懂如何巧取商标
2024年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昆仑电线厂(以下简称昆仑电线厂)起诉北京市昆仑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线缆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决昆仑线缆公司立即停止涉案商标侵权行为,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昆仑电线厂经济损失100万元,各项合理开支4万元。
随着本案一审宣判,让混乱的线缆市场变得清晰起来,消费者也终于了解究竟谁才是真“昆仑”。
被告成立多家“昆仑”企业 机关算尽巧取商标
结合本案来看,被告昆仑线缆公司自2014年11月成立就使用“昆仑”字号,通过公开资料发现,昆仑线缆公司法人代表吴砚磊与其关联人物先后成立了4家与原告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昆仑”相同的企业,蹭品牌的意图明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昆仑电线厂于1986年注册“星花”商标,为花瓣图形加拼音“XINGHUA”加汉字“星花”的组合。
昆仑线缆公司从2015年至今使用的商标“晶花”与“星花”近似,消费者很难分辨,后来,又陆续从其他公司手里通过受让获得“昆仑”商标,进一步在市场上混淆了两个企业的形象和商品。
图1:图左为原告“星花”商标,图中和图右被告“晶花”商标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天眼查等公开资料显示,昆仑线缆公司法人代表吴砚磊先后成立多家名称中带“昆仑”字号和“晶花”字号的公司,经过整理发现,事情比想象还要复杂。
根据时间线回溯整理:
2014年11月,昆仑线缆公司成立。2014年12月,注册资金为0的被告霸州分公司负责人吴文学以个人名义申请“晶花JINGHUA”商标。
2015年5月,昆仑线缆公司申请“花瓣图形”商标。
2016年2月,吴文学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晶花JINGHUA”商标获准注册。
2016年8月,昆仑线缆公司申请的“花瓣图形”商标被驳回。
2016年9月,昆仑线缆公司申请“昆仑”字号商标。
2017年6月,昆仑线缆公司申请的“昆仑”字号商标被驳回。
2017年6月,吴砚磊实际控股的北京颐和园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申请“花瓣图形”商标。(曾用名北京万亿利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日更名,同时原法人代表吴砚磊变更为王雪,吴砚磊为实际控股人)
2018年10月,颐和园电线电缆申请“花瓣图形”商标获准注册。
2019年10月,颐和园电线电缆申请的“花瓣图形”商标和吴文学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晶花JINGHUA”商标同时转让给昆仑线缆公司。
至此,一个有趣的现象浮出水面,昆仑线缆公司和法人代表吴砚磊申请商标的每一步都是带着明确目标的。知道直接申请与“星花”商标相似的“图形+文字”的商标不能通过,就通过拆分方式,“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单独申请,而且只要有一个失败,马上更换主体再申请,绝不耽误时间,直到拆分的商标都获准注册,才同时转给昆仑线缆公司。而此时,已经是2019年10月,距昆仑线缆公司成立已经5年。在这5年时间,昆仑线缆公司持续使用与原告“星花”商标近似的“晶花”商标销售产品。
继续整理时间线,一家名叫溧阳市昆仑滑触线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昆仑)的出现,帮了昆仑线缆公司一个很大的忙。
2003年3月,溧阳昆仑申请“昆仑”字号商标。
2003年10月,溧阳昆仑以受让方式获得“KUNLUN”拼音图形商标。
2014年9月,溧阳昆仑申请“昆仑+KUNLUN”字号图形商标。
2020年5月,溧阳昆仑将这三个商标同时转给被告昆仑线缆。
不得不说,这步棋走得既稳且狠,昆仑线缆公司终于通过其他企业获得“昆仑”字号商标,但纵观被告获得商标的时间线,也由此产生了疑问:2017年北京颐和园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申请“花瓣图形”商标以前,曾用名北京万亿利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吴砚磊。更换企业名称后,实际控股人仍是吴砚磊(100%),法人代表改为王雪。虽然在法律的允许下更换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但这么做实际起到了绕开商标监管部门的作用,打法律擦边球的嫌疑明显。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质量新闻网等公开资料显示,多个带“昆仑”字号的线缆企业存在质量问题,经营异常,其中就包括被告昆仑线缆公司。
图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建立于1985年的昆仑电线厂属于北京地区建材领域的老牌子,在这类老牌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搭便车”、“傍名牌”等涉知名字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时有发生,成为影响这些“老招牌”创新发展的障碍。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打造企业身边的法律服务体系任重道远。